通過學習《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》認識到,《條例》就是基層黨員和基層黨支部應當在今后的高質量發展征途中,必須遵守的總章程和基本原則。《條例》從工作原則到思想指導,從組織設置到主要職責,從黨員隊伍建設到黨的路線建設,都做了明確的規定,這就使得大家在行動上有了方向,學習的時候也就更有了勁頭。
《條例》中強調最多的就是“責任”二字。諸如,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要履行“一崗雙責”,還要結合企業生產經營設立黨員責任區、黨員示范崗,為每一個崗位上的黨員干部和普通黨員劃定了當表率、做先鋒的區域。《條例》要求每一名黨員都要立足崗位創先爭優、攻堅克難,爭當生產經營的標兵、創新創業的模范。堅持有責必問、失責必究,對違反《條例》規定的,還要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。真正明確了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時的職權在什么地方,責任從什么關鍵點位置擔起,失職失責后該如何處理,權責規定清晰明了。
中鹽紅四方三屆六次職代會提出創新黨建工作,要從基本特征、基本組織、基本隊伍、基本制度抓起,以更高要求、更高標準、更大力度地實施基層黨組織“組織力提升工程”,要完成這樣的工程,就必須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黨員干部和職工。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,推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車間、進科室、進班組。只有認真學習好了《條例》,把《條例》落實到位了,我們的“組織力提升工程”才能得以圓滿完工。
2019年召開的中鹽紅四方第二次黨代會提出:堅持全心全意依靠職工辦企業的方針不動搖,把廣大職工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今后的奮斗目標。而在這年年底頒布的《條例》中也明確了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,體現企業職工群眾主人翁地位,鞏固黨執政的階級基礎這個原則。依靠職工辦企業是國有企業的一個優良傳統。那么職工群眾以何種形式參與企業管理?又以什么途徑來保障職工們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、監督權呢?《條例》也都明確地做出了規定,這就是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,還可以“探索職工參與管理的有效方式。”
國有企業基層黨組織要發揮出把方向、管大局、抓落實的領導作用,就應該經常和《條例》對表、對標;每一位黨員要想在創先爭優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,就應該用“釘釘子的精神,”把《條例》學深學透,進頭腦、見行動。唯如此,才能踐行好堅持黨的領導、加強黨的建設這個守“根”固“魂”的宗旨。